——案件自裁定受理至结案仅用时81天
成立于1993年,拥有20余年历史的桂林市芬塘砖厂(以下简称芬塘砖厂)于2021年3月3日经象山区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宣告破产后象山区法院及时按照《桂林市芬塘砖厂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因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最后分配已完结,象山区法院于2021年3月9日终结桂林市芬塘砖厂破产程序。
回想当年产品供不应求,如今,只剩下空荡荡的破败厂房。曾经的工厂大门,如今变得破破烂烂,招牌拆了,砖窑生产线废弃了,工厂内空地杂草丛生,砖厂办公楼,办公室凌乱不堪,仅剩的一些破烂办公桌也落满了灰尘。
自2020年12月8日裁定受理芬塘砖厂破产清算一案以来,象山区法院通过债权债务审查、税务清查、职工社保情况调查以及实地现场勘察等方式对破产财产进行了全方位的审查。2021年1月27日,通过挂网拍卖,芬塘砖厂破产财产以39.6万元的价格得以顺利处置。2021年3月3日,象山区法院宣告芬塘砖厂破产,同日,象山区法院成功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上高票通过了《桂林市芬塘砖厂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3月9日,芬塘砖厂管理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称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最后分配已完结,经审查象山区法院依法终结芬塘砖厂破产程序,案件自裁定受理至结案仅用时81天。
基本案情
芬塘砖厂成立于1993年8月,主营烧结页岩砖及页岩多孔砖。因经营不善,长期运营陷入亏损,严重资不抵债,于2016年歇业,未再进行生产经营,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2020年11月,桂林市象山区二塘乡芬塘经济合作社以芬塘砖厂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本院申请对芬塘砖厂进行破产清算。
经法院查明,芬塘砖厂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宣告破产条件,遂于2021年3月3日宣告芬塘砖厂破产。
在本案债权申报期限内,芬塘砖厂共申报了19笔债权,申报金额合计为4 023 484元,审查成立的共16笔。债权主要有:职工债权、普通债权、担保债权、劣后债权等。涉及金融机构、职工等利益主体,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债务人资产和债权人人数均较少。
象山区法院按照桂林市中院《关于为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要求,本着助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破产审判效率为目标,有效贯彻“简案快审”原则审理本案,每道程序紧密衔接,有效提高了破产案件审判质效,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案件得以在81天内以执行完毕的方式完成结案,标志着象山区法院审判工作在推动企业
破产转型的
过程中取得了可借鉴的实质性进展,让存续多年的僵尸企业顺利退出市场,及时变价破产财产,最大限度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从而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