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共享单车“小黄车”出现在邢台市街头,市民在家乐园购物广场门前看到了“小黄车”。
针对“共享单车”入驻邢台,邢台市城管局官方微博4月30日发布通告规定,共享单车要有序发展,投放前要事先向市城管部门申请,经市城管部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
【邢台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市区共享单车的通告】
2017年4月30日,市区北国商城、家乐园广场等重要点位周边,出现一批ofo共享单车。对此,市城管部门积极规范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市区发展共享单车,市政府有安排,市民群众欢迎,市城管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办法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共享单车要有序发展,投放前要事先向市城管部门申请,经市城管部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共享单车要使用先进的管理技术,以便规范管理,避免乱停乱放,实现市民需求、企业经营和市容管理的共赢。
四、对无序投放的共享单车,市城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取缔或没收,以维护市容秩序和广大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河北广播网 即通客户端)